昏暗的屋子里亮起一盏台灯,淡黄色的光晕下,曹东川拧开水龙头,囫囵地洗了把脸,然后静静地站在镜子前,看着那张有些陌生的面孔。
他的脸很白皙,棱角如同刀削斧劈,眉宇之间带着淡淡的倦色,一双漆黑的眼睛里染着根根血丝。他已经连续三天没有合眼,额头上贴着几绺湿漉漉的长发,眼睛瞪得像铜铃般大小,睫毛下一圈黑晕,显得格外刺眼。
他此刻像是一头困兽,快用尽最后一丝耐心。
苦笑了一声,曹东川用力地揉了揉脸,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正常一些。他的手指细长而苍白,划过脸颊,手心传来微微刺痛感,他这才想起来,好几天没有刮胡须,两瓣嘴唇周围青得像是一片郁郁葱葱的荞麦地。
这三天他都在忙着桌上那幅图纸。
打开工作灯,柔和的光线毫无死角地照在宽大的纸面上,上边密密麻麻地标注着不同的文字,桌上放着标准直尺,圆规,三角,桌子旁边还有一个巨大的柜子,里边躺着他平时精心搜集的宝贝……都是从各种机械上换下来的零碎。
看着已经被蹭得发光的纸面,曹东川叹了口气,这活儿其实已经远不止三天了,早在一年以前他就开始着手。先是苦心孤诣地找材料,当他把材料找得差不多的时候,他才开始意识到,自己找来的不过是些破铜烂铁,要想靠这堆破烂组装出一把拥有五百步射程的弩箭,已经够极限了,若是考虑到家伙的趁手,那这些东西又直接被打回原形。
浪费了大半年光景,他只能重新设计图纸,让它简明而易行,就这样恍惚之间,他蹲在板凳上,瞪着被修改得一塌糊涂的图纸,不吃不喝,竟然过了三个日夜。
他的这种嗜好在看多人看来算是怪癖。黄毛就不止一次说他发疯,但是每次对他简洁到无以复加的生活方式全方位吐槽后,这个平时二不跨五的哥们儿总是会在出门那一刻,扔下一包红楼,然后风骚地甩甩脑门上几撮黄毛,迎着北方的狂风,嚣张而去。
黄毛从小就在道上混。当年流行染发的风潮,在街上看见有位风韵少妇染着黄发,从他面前飘然而过,大概被这阵香风熏上了太阳穴,黄毛突然对于染发极为酷爱,一如曹东川对于机械的爱好,隔三岔五便要拽进发廊一回,红的,白的,绿的,各式颜色都曾经在他头皮上开花。他兴许抱着某种奢望,在大街上巡游了月余,再也没见过那位让他自称“情窦初开”的少妇,倒是在发廊里边厮混久了,成了熟客后,被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姐时常逗弄,左来右去,一位大他五六岁的姐儿强拉他进屋,稀里糊涂开了苞。
每每念及此事,黄毛总是一脸忧郁,他的头发后来一直就是黄色的,大概心里还惦念着那位少妇。
借着地上一块大号的钢坨,曹东川活动了下筋骨,几天枯燥地思索,让他全身都有点不舒服,一动起来,周身骨骼像是扭曲的钢筋般劈里啪啦作响。屋子里昏暗的光线丝毫不会影响他行动,这套房子大小适宜,八十平米左右,单身汉住已经绰绰有余,但走到这里的人都会忍不住皱眉——到处都摆满了书籍,书橱早已塞得满满当当,地上摞得一人多高,像是走到迷宫里边。
并非是曹东川爱看书,相反,他对看书有种莫名其妙的头疼。
凡事总有例外,若是牵涉到他喜好的机械类,无论多么难搞,他总是喜欢来一口。这里边三分之一是书,另外的则是草稿。当他由浅入深地学习之后,突然发现自己偏离原来的轨迹甚远,众多书里边又有一半与机械没半毛钱干系,连他自己也说不上见到这些书的第一眼,就觉得投缘无比。
想到这里,他突然间觉得头疼,嘴巴里干涩得很。使劲清了清嗓子,右手往暗中一掏,拿起来晃了晃,烟盒里边空了。他工作的空当喜欢抽支烟解乏,黄毛带给他的最大的好处,不是在每次鄙视了他以后,贱贱地为他收拾屋子赔罪,而是那一包贴心的红楼。
简单的说,这是一种女人才喜欢抽的烟,烟味带着股淡淡的芬芳,有着安神的功效,抽完后唇齿留香。
对曹东川来说,抽烟并不是为了显摆自己的成熟,而是为了安抚自己暴躁的神经,当他思考得抓狂的时候,来支红楼,比女朋友一个拥抱甚至香吻都还实在。
实际上,他并没有女朋友,这点连黄毛那种不爱吃嫩草的人都吃惊无比。
“嘟……嘟……嘟嘟!”
正在惆怅时刻,破着嗓门,脾气比更年期更暴躁的电话响了。曹东川顺手一摸,从桌子上拾起一块砖头般大小的铁盒子,老式的诺基亚,八年高寿,多少次想换下它,故意放在桌子边上,摔了很多次后,他终于妥协了,这老家伙命真硬挺,小强中的战斗机。
“喂?喂?喂!”对方毫不客气地怒吼道,曹东川刚刚摁下接听键,听筒里就传出一声炸响,里边喇叭呜呜两声,过了好一会儿,方才绝望地传来对方喋喋不休的埋怨声。
“好小子,你死哪儿去了?”这声音听起来极为洪亮,中气十足,隔着一层海绵依旧震得耳膜生疼。
“喂,你是……找我什么事?”
被劈头盖脸地骂了一句,曹东川感到莫名其妙,这人电话打错了吧?这年头连打了错电话都还这么横,真是不可救药,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,询问道:“老先生,你打错了吧,我不是你找的人。”说完习惯性地掐断,天快黑了,连饭都还没吃,他的神经正处于急躁时期,控制不好,随时都有可能点燃身体里的炸药桶。
随手将手机扔在桌上,走到窗前,拉开帘子,一抹夕阳挂在山头上,余辉漫天。看了看手表,已经下午六点钟,抬眼望去,城市的灯火已经亮起来,煞是好看。
他所住的这个巷子位于朱雀街,这里鱼龙混杂,苍蝇馆子遍地,大小发廊亮起霓虹灯,街上开始有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年轻男子晃悠,上身穿着夏天的时髦衬衫,下半身是一条千疮百孔的牛仔裤,上边缀着几条铁链子,看起来流里流气。女的则穿着暴露,吊带衫,胸前圆鼓鼓的,走起路来波涛汹涌,不时有同伴把大手伸向那里,引得阵阵浪笑。
一看这里便不是正经上层人住的地方,当然也不是学生应该来的角落。曹东川在这里足足住了一年,原因无他,租金便宜,而且这里相对清静,街道狭窄,停上两辆车,人就得踩着车顶走路,再加上这里的住民普遍贫困,四个轮子的经济到了这里全都趴窝,所以路边没怎么停车,闲逛起来倒也不错。
今晚他还有个饭局,寝室里另外三位早就已经撺掇很久了,一起上豪门吃顿大餐,今晚总算是付诸实践。正因为今晚得大吃一顿,所以他现在才没有忙着下楼去买馄饨,作为一个地道的南方人,吃饺子总觉得不合胃口。
正当他想着吃饭的事,桌上电话又响了。看看显示屏,还是刚才那个电话,号码颇为奇特,他没怎么见过。
“靠,这人是传销吗,这么有毅力,可惜浪费他一通电话费。”
这个年代,传销虽然是国家重点打击的对象,但是多少人怀揣着发财梦,锲而不舍地干着这行子,联络接头,颇有当年地下党的风采。但是像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,还真是不多见……逆向思维,不走寻常路啊!
“曹东川,你个混小子!敢挂老道的机!气煞我也!”
对方的语气夹杂着火药般的气息,电话听筒里好像闯进来一头愤怒的公牛,那人接着怒道:“居然想躲我,你以为换个手机就行了,做梦吧你!”
这回曹东川听了个结实,那人居然吼着他的名字,这可不像是找错了人,不过他什么招惹到这么一个凶悍存在?
“喂,我前两回跟你说的事,你想通了没有?”见到电话里没有声响,对方紧接着不耐烦地问道。
“前两回的事?”曹东川揉了揉太阳穴,这几天忙过了头,摊开脑子全是图纸,一时间实在想不起谁能跟此人对上号。
“好啊,混小子,竟然把我的话当做耳旁风!要不是看在你人才难得的份儿上,就你这德行,老道我还不屑一顾,何况跟你打了三次电话!”
对方顿时一副痛心疾首样子,开足了马力,气咻咻地骂道:“简直不当人子,孺子不可教!不可教!”
“咦……”
脑子里灵光闪过,一个跳脚老头的形象跃然而出,曹东川的脸色不由得一变,拿着这台痕迹斑驳的老货疾步来到灯下,深锁着眉头,端详起来,久久无言。
靠!电话里这老头竟然连续三次找到他,不管他换什么样的电话号码!